东南快报讯(记者 齐榕)记者前日从福州市教育局了解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在职教师的资格认定开始。
有两类人可申请认定中职教师资格。一类是中职学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聘在岗人员;另一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现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工作需要应取得中等专业学校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过如果2007-2008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和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暂缓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手续。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于12月7日-9日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教育宾馆617室,福州群众路小学隔壁)报名。报名时应随带下列原件:毕业证书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或工作单位证明、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者,应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学业成绩表》原件),由省自考办出具的两学考试合格证书,或2002年8月份前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结业证书原件。